检察听证让爱回归家庭
2024-06-28 17:45: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何蓝敏 | 点击量:10620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何蓝敏)“希望你能吸取教训,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好对待你的妻子,弥补对妻子和家庭的亏欠,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6月28日,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区妇联代表对被不起诉人易某说道,同时指出家庭暴力的危害,告诫其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据悉,被不起诉人易某与被害人马某系夫妻关系。202459日,易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纠纷,随后易某使用水果刀将马某的面部、颈部多处划伤,导致马某出血过多昏迷倒地。

经鉴定,马某伤情为轻伤一级,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考虑到家庭和谐与孩子未来,最终对易某作出谅解,并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理。同时,易某也真诚认罪悔过,承诺将端正行为,绝不再犯。

充分听取被害人诉求后,检察官综合考量案情及易某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非否定易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而是以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为出发点,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区域内反家暴合力,更好的通过以案释法传播法治理念,6月28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就这起涉家暴故意伤害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公安机关承办人参加外,区妇联副主席左思盼受邀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针对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充分阐释了对易某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围绕本案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了评议,认为本案是夫妻因家庭琐事而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对易某作不起诉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司法温情,也有利于促进家庭关系修复。最终听证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易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促进矛盾化解的一剂良药,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事结”又解开“心结”,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听证轻罪治理效能,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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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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